我市财政收支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主体税种贡献突出 民生支出占大头
近日,市财政局数据显示,至11月20日,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3.1亿元,同比增加9.4亿元,增长14.8%,为年度预算的89%。其中,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4亿元,同比增加0.2亿元,增长1.4%。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64亿元,同比增加24.1亿元,增长10.1%,为调整预算的91.5%。其中,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9.2亿元,同比增加4.4亿元,增长17.7%,为调整预算的74.2%,我市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我市财政预算执行主要体现以下特点:财政收支规模持续稳步增长。1~11月份,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3.1亿元,同比增长14.8%。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64亿元,同比增长10.1%。主体税种和支柱产业贡献突出。分税种看,1~10月份,主体税种同比增长23.6%,拉动财政收入增长10.7个百分点。小税种同比增长5.5%,拉动财政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非税种收入同比增长11.6%,拉动财政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保持在73%左右,其中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比2013年底回升3.1个百分点,小税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比2013年底下降3.4个百分点。分行业看,1~10月份,全市金融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累计实现地方税收收入33.3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7%,同比增长20.3%,带动财政收入增长9.2个百分点。县区级财政收入比重持续提高。1~11月份,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4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3.8%,占比较2013年底下降3.2个百分点;县区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5.7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6.2%,占比相应较2013年底提升3.2个百分点。财政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财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1~11月份,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体事业发展、住房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93.7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7.2%,同比增加10.3亿元,增长5.6%。
总体看,我市财政收支虽然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但财政预算执行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全市财政收入增幅持续下滑、全市部分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等。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的要求,要实现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全市尚需完成9亿元,市本级尚需完成4.5亿元,全年支出要达到调整预算的98%以上。为此,市财政局建议,收入方面,各级财税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征管,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收监控和专项清查,做到查漏补缺、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并力争实现超收。支出方面,要切实推进项目实施,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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