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各县区推行上蔡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模式
从“点监督”变为“面监督”
上蔡县纪委探索推行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模式,克服了基层乡镇纪委力量薄弱、人情干扰、监督执纪乏力等问题,眼下,这种模式在我市各县区全面推广。
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新模式
今年初,上蔡县纪委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中、联系密切、便于协作”原则,将全县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划分为7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每个协作区辖3至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确保有12至16名专职干部。
推行该模式以来,各协作区对辖区内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直接挂钩,主要开展协作区内的纪律审查、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检查等。
协作区建立人员调配机制,规定各协作区可从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所联系的纪检组调配人员,被调配单位及人员必须全力支持、服从调度。与此同时,建立了跟踪督办机制,明确廉自办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方面的督办工作,案管室负责纪律审查方面的工作,协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情况通报、考核反馈,督促协作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驻马店市各县区推行上蔡做法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成立前,上蔡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普遍存在纪委力量薄弱、人情干扰、监督执纪乏力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成立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散力量被有效整合,党风政风由“点监督”扩展为了“面监督”。
据上蔡县纪委统计:至9月中旬,该县各协作区共初核基层党员干部案件100件,立案37件,结案30件,党政纪处分30人;组织日常检查135次、节假日检查36次,开展土地深耕补贴管理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发放、农村低保问题集中整治等3项专项监督检查14次,其中农村低保问题专项督察取消“人情保”、“关系保”260多人,处理相关责任人8人。
9月15日,市纪委在上蔡县召开全市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锋说:“上蔡县的这一做法,提升了执纪能力,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推行这一做法,能变‘惩少数’为‘管多数’,既查大案又及时办小案。”市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上蔡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模式。到10月底,全市各县区全部完成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并于年底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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