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视网讯(记者:王丹)9月28日上午,驻马店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驻马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制定印发驻马店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实行)情况、制定市区低收入家庭标准情况、实行驻马店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以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多项工作。
市政府领导戚存杰、李国胜、杜中强及市政府秘书长黄卫华、市监察局局长王志华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丽彩、市政协副主席刘汝生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住建部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完善《驻马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指出,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建设步伐,切实把这项工程办好办实,全面按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目前中心城区作为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工作的重点,要突出抓好小清河、练江河和职教园区三大片区建设工作,本着特送特批的原则,切实加快土地报送、审批速度,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加快工期推进。要严格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提前做好拆迁补偿工作。要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这项新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起草的各项管理办法。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吃准吃透新内容,使全市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全省精神一致协调。要完善《管理办法》中的内容,做到清晰、完善、没有漏洞,为下一步宣传发动打好基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平台,积极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关于制定印发驻马店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实行)情况,会议认为,临时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制度安排。《驻马店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实行)》对总责、救助对象和标准、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救助方式、救助资金筹集与管理、临时救助保障措施、监督和处罚、附则8部分26条细则进行了说明,对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制定市区低收入家庭标准情况,会议拟制定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收入低于570元(含570元)。2015年我市城市低保月保障由2012年的280元提高到380元。
关于实行驻马店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提出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30名左右,每人一次发放特殊津贴1.5万元,并颁发“驻马店市政府特殊津贴证书”。选拔条件原则上近五年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专业技术或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技师以上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年龄一般60周岁以下。享受特贴人员分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两大类。
会议就贯彻落实全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全省对秸秆禁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分重视。我市作为农业大市,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成立专门督察组,调集人员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结合气象等部门利用卫星定位的方式及时发现火点,做到及时防范;通过人员审查、举报、完善应急预案等多种手段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做到重处罚,重处理。凡焚烧秸秆现象一经发现,除按省一级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外,市一级还要加重处罚力度。针对违背环保法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领导干部受党政纪处分。要切实解决秸秆堆放问题,集中选取堆放点,为下一步综合处理打好基础。要加大秸秆利用力度,提高秸秆还田率,提升技术水平,确保秸杆禁烧全覆盖、无缝隙。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news/show-183-23553-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