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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为民服务无小事 点滴行动见初心

时间:2024-06-04 17:11:47|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910

全媒体记者 彭建 通讯员 张夏

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力争使每一起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为人民群众节约司法成本,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70岁的尚某与张某昂、张某良、张某三姐弟系邻居关系,尚某因在门前垒砖与张某昂等三人的母亲发生纠纷,后张某昂、张某良和张某赶到现场,张某昂用脚踢尚某垒的砖,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进而发生厮打,导致尚某、张某良受伤,二人分别住院治疗。尚某出院后,就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诉至法院,张某昂、张某良、张某接到应诉通知后,情绪比较激动,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张某昂、张某良立即起诉尚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官彭永梅详细阅卷,认真了解了整个事件的发展经过,认为两个案件索赔金额虽说不多,但双方心里的火气不小,再次判决将衍生两个执行案件,且双方矛盾无法彻底化解。彭永梅决定对当事人采取疏通为主的策略,劝导双方冷静理智处理纠纷。彭永梅从邻里关系、乡情民俗、经济成本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通过多次调解,最终使两个纠纷一并化解,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老君庙法庭每年办理的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牵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百的大事。为民服务无小事,点滴行动见初心,老君庙法庭坚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阶段,化解在萌芽阶段,让案件了结,让群众和谐。(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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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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