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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专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时间:2015-01-08 09:20:2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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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田玉堂、贺纬斌) 1月7日,在正阳县西城区一片树林前,正阳县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将查的获300余只斑鸠、喜鹊等野生动物放回大自然。并对300多只死体野生动物进行了焚烧。

近日,正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在正阳至信阳的班车上,有人贩卖野生动物。森林公安局立即出警,对该车进行了检查。执检查中,执法人现场缴获野兔、野鸡、野猫、斑鸠等保护动物600多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贩卖的野生动物和贩卖人进行查扣。

正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汪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公安民警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凡是发现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加工野生动物行为的,请拨打森林公安局的报警电话向我们举报,报警电话为8932900。

据了解从每年的11月起,我市被列为禁猎区。全市也在此期间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区打击盗猎行为,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打击违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售、消费地区打击非法收购、加工、经营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绝不宽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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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平筠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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