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视网讯: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驿城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出动警力40多人,在驻马店市执结一起历时两年的执行案,为权利人实现标的32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案为杨某于驻马店金田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由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移交到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平舆县人民法院2011年5月依法对位于驻马店市中华路东段金田实业有限公司的四间门面房、院内房屋及土地以32万元委托拍卖,之后,该县人民法院张贴了搬迁公告,责令实际占有人限期搬离,在执行期间,实际占有人张某等态度恶劣,拒绝合作,多次辱骂,驱赶执行人员,致使未能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竞买人。
2014元月8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再次对该标的物张贴公告,但实际占有人粗暴将公告撕毁,拒绝搬迁。
基于实际占有人的态度和及时保护权益人的权益,平舆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协调警力,对这个案件实行了强制执行,使权利人的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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