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中国清理行政执法人员 合同工临时工不允许执法

时间:2014-02-17 11:16:02|来源:社会法制网|点击量:22234

鉴于此,我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日前公开发行的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披露上述内容。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引发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往往由执法机关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鉴于此,我国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日前公开发行的三中全会《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披露上述内容。

合同工临时工不允许执法

近年来,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出现多起暴力执法,甚至造成人员死亡的恶性事件,受到舆论高度关注。

有基层城管执法人员也称,受编制数影响,目前在城管等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仍聘有较多“协管员”。按要求,协管员负责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情况、口头制止纠正、配合执法取证等,不具有单独执法和处罚权力,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部分协管员“越界”和“越权”现象。

袁曙宏在文中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对全国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组建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

袁曙宏谈到,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需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题,努力实现执法机构的精简和统一;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政府下移,提高基层政府执法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也专门解释,“相对集中执法权”需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能不设的不设,能合设的合设,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原则上归并为一个机构。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2385-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张燕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河南省豫南监狱连续实现19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 下一篇:父子拦路索取钱财 触犯刑罚齐进监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