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兼职律师执业审核……今后,办理这些省级行政事项不用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只需“承诺”即可。9月3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省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160项省级行政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教育、民政、人社、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22个领域。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无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只需“承诺”即可办理。
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措施,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省政府各部门编制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经省司法厅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梳理事项,指导省直各部门紧盯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需要提交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为确保清单合法、可用,省司法厅与各部门反复协商、核实,逐项确定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并严格进行统一审核论证,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清单》发布后可直接适用。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迈出实质步伐。我省将以此为契机,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利民便民,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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