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最高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

时间:2024-11-14 07:54:31|来源:新华网客户端|点击量:3721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法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1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悉,郭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对其任教的多名小学女生实施奸淫达百余次,还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尚某某专门物色脱离家庭、学校监护、看护的低龄幼女作为犯罪目标,长期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公某某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不仅单独实施性侵害,还伙同他人轮奸、猥亵,侵害长达数年。三人的罪恶行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态势。其中,亲属、教师、邻居、网友等熟人作案的占九成以上,犯罪分子大多挑选自我保护能力差、家庭监护薄弱的未成年人下手,农村留守儿童、智力发育迟缓儿童受害情况突出。同时,犯罪分子多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的特点,采用诱骗、胁迫手段实施性侵害,利用网络引诱洗脑、隔空猥亵并发展至线下性侵的情况日益突出,宾馆、出租屋及酒吧、KTV、洗浴中心等场所较为高发,个别案件甚至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

该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提示广大未成年人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家长和学校认真履行未成年人监护、看护职责,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保护的安全防线。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338870-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家有存款80多万还领低保?法院:停止发放!
  • 下一篇:判刑,赔偿600万!三人爬巨蟒峰打入26枚岩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