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时间:2014-04-29 09:57:00|来源:|点击量:16948

 

4月23日,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如图)。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在新闻发布会上,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公开发布36项服务承诺。
省法院12项承诺   
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对长期上访案件全省巡回审判发展“社区法官主任”制度
   1.在三级法院官方网站公布法院地址、交通指南,公开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让打官司的群众能找到法院的门、见到办案的人。
   2.开通省法院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为群众预约立案、案件查询、约见法官、投诉举报提供网上全程服务。
   3.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法官在诉讼活动中要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发言,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与案情有关的观点和意见。
   4.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审、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对材料不全或需要更正的,受理人员应当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应补足的材料,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5.严格审限管理,实行黄牌警告、红牌问责制度,认真清理在卷宗移送、评估鉴定、中止、审限延长、公告等环节存在的隐性超审限现象,着力解决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问题。
   6.推行诉讼资产网上司法拍卖,杜绝暗箱操作,降低拍卖成本,实现拍卖“零佣金”,提高司法拍卖透明度和执行效率。
   7.持续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
   8.针对当事人长期上访、多次发回重审、久押不决等案件,创立由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的巡回法庭,到全省各地巡回审判。
   9.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诉讼门槛,及时保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10.巩固和发展“法官村长”、“社区法官主任”制度,让法官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法律咨询,化解各种纠纷。
   11.推进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吸纳更多的普通群众参与审判活动,增进司法民主。
   12.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司法腐败行为。
省检察院8项承诺
畅通涉检信访渠道,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服务群众网络平台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
   1.开展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活动。完善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机制,向产业集聚区派驻检察室或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站,专门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建立联系人制度,加强与产业集聚区的企业联系;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为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2.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服务群众网络平台。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重点乡镇检察室建设,深化下访巡访工作,完善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检察门户网站功能,畅通涉检信访渠道,构建集控告申诉、网上举报、案件办理情况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访、网、电”服务群众网络平台。“信”,即开通群众举报“互动线”;“访”,即建立专项举报“联络线”;“网”,即架设网上举报“直通线”;“电”,即开通电话咨询“专用线”。
   3.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专项工作。对排查出的2013年底未息诉的进京赴省涉检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集中时间化解处理,确保按要求化解息诉到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开展“四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学校、农村、企业、社区中高发刑事案件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开展“送法进校园、农村、企业、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5.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工作机制,深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工作,探索对失管未成年人的帮教,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6.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向侦查部门移送一批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中的职务犯罪线索,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
 7.开展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根据高检院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全省反贪部门开展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集中查办一批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遏制该领域职务犯罪多发态势,努力为国家挽回税费损失,促进房价调控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8.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并依法进行监督纠正,查处一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此项工作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省公安厅8项承诺
推行车驾管告知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国境证件
   1.推行车驾管告知服务。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等车驾管业务,通过车管所办事大厅告示栏告知、车管所公众服务网站专栏告知、车管所民警电话告知、邮寄告知等形式,提供告知服务。
   2.缩短网吧审批时限。拟于2014年6月底前,将网吧安全审核期限由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加大侵犯财产案件追赃力度。在加大侵犯财产案件侦破力度的基础上,强化追赃意识,用足用好法律政策,提高追赃成效,依法及时发放返还,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4.开设高速公路公安综合服务微平台。通过“河南高速公安”微信、微博平台,为群众提供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报警电话查询、客车违法举报、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投诉建议及业务咨询等综合服务。
   5.简化出入境证件申请手续。将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三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合一”,统一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证照。
   6.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国境证件。郑州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郑州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60周岁(含)
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
 7.开辟出入境证件“绿色通道”。为出国吊唁、探望危重病人或者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等有紧急事由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签发和制作。
 8.提供消防业务上门指导服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各单位消防安全需求,消防监督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指导单位制定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帮助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省司法厅8项承诺
对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 监狱长每月10日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1.扩大法律援助便民利民范围,把环保侵权纠纷、农资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省108个县(县级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均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
   2.全省律师事务所至少开展两次“法律咨询周”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对老年、残疾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
   4.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5.在全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
   6.开展人民调解组织整合规范活动,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2%以上。
 7.加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使全省在押服刑人员中有6000人以上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8.推行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4461-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建豪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我市采用异地用警方式严查酒驾和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 下一篇:父子拦路索取钱财 触犯刑罚齐进监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