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郑州交警回应网友:限停区域早7点开始限停

时间:2014-08-11 09:54:02|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4987

103314519.jpg

“大河民生面对面”活动现场,民警等待网友提问。

近期,郑州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交通整治,同时重新规范了市区内的禁停、限停、准停区域,此举再次引发市民网友的强烈关注。
 
8月10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要领导及交通科、科研所、停管中心、法制科相关负责人做客“大河民生面对面”活动,现场解答市民和网友的疑问。

【停车】
 
限停时段不能推迟或提前
 
网友“@哲是我的地盘”:近期交警部门重新规范夜间晚9点到早7点可以停车非常人性化,但是时间上能否进行调整为晚8点到早7点半,这样更符合郑州上班族的作息时间?
 
郑州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停管中心副主任张逊:之所以选择当晚9点到次日7点,主要是考虑到高峰时段的交通压力。目前市区的早高峰7点半前就会到来,如果此时车辆仍在限停路段上停放,势必会影响到其他车辆通行。
 
郑州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史根宽:交警部门设置限停路段,已考虑到为绝大多数市民服务,特别是中心城区的老旧小区、沿街单位。
 
正规停车场有辨别方法
 
网友“@嗨宝贝儿亲”:前几天开车去秦岭路吃夜市,停在路边没有停车标线的空地,一位穿背心的大爷就上来收费,还不开票,自称是旁边海鲜城的地盘,请问这种收费合理吗?
 
张逊称,正规的停车位有三种:交警部门停管中心负责管理的路内临时公共泊位;由各单位(比如百货大楼、丹尼斯)自建自管的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一些城中村农村用地圈地车位。上述只要有收费公示、标有停车标线,就属正规车位,而路内车位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区域化标准进行收费,有“P”字牌,停车标线,收费人员统一着装、持上岗证。对于路内临时泊位个别收费人员不给票、不着制服等情况,交警部门会常态化监督管理,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目前交警部门发现市区有10余处私自划地引导停车的“黑停车场”,已向政府部门报告,今后将多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打击。
 
违停罚单开出不能收回
 
网友@babyfresh
”:看见交警正在开违法停车罚单,我正好赶到并将车开走,能不能撤销处罚?
 
郑州交巡警支队法制科民警胡静:当民警正在拍照、开条时,车主上前承认错误并及时挪车,可人性化不予处罚。而罚单一旦开出,一般不予收回。
 
【堵点】
 
中州大道北三环治堵有招
 
网友“@嗨宝贝儿亲”:三环快速路通车后,北三环拥堵最为严重,早高峰期北三环西向南右转到中州大道的车辆天天堵到花园路,将来如果通往国基路和龙子湖方向的匝道开通后会有更多的车辆在该右转路口等待;针对这个堵点,交警部门采取什么措施?
 
郑州交巡警支队交通科科长张浩:北三环开通后,好多不熟悉路线的司机,刚走到北三环中州大道匝道口突然变道,容易发生车辆刮擦的交通事故,导致西向南车辆出现拥堵,对此,交警已开始使用一些反光锥和引导标志牌等设施,提前在索凌路、文化路等上桥匝道处分流引导至地面层进行通行。
 
郑州交巡警支队科研所工程师郭睿:目前通往龙湖外环路的匝道还没有开通,将来通车后有利于缓解中州大道的交通压力。此外,整个北三环中州大道互通立交桥全部施工完毕后,桥上和地面道路都正常通行。
 
陇海路高架施工,最不好走
 
网友“@谁是谁的谁说”:陇海路近期因施工导致严重拥堵,仅7月份至今陇海路共有5处施工封闭,造成拥堵,交警部门有什么措施?
 
张浩:在每条施工路段的施工初期,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政府要求施工方“占一补一、先还后占”的原则,目前影响最大的路段仍是京广路—一马路段,施工前交警部门已提前公布了一些绕行路线,目前陇海路施工进展比较顺利,年底陇海路高架将全线通车。从此路段通行的市民,一定要按照沿途的交通引导标志进行通行。
 
【信号灯】
 
部分交通诱导屏电路故障
 
网友“@忆江南”:三环快速路开通半年有余,沿线交通诱导系统已安装完毕,但为何总是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仍然显示为“绿色”畅通?
 
郭睿:三环快速路高架段一共安装了12块交通诱导屏,主要集中在北三环、西三环、南三环。由于北三环沿线两侧正在进行城改,沿线原有的变压器都被拆除,电路暂时有故障。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会向供电公司申请新的取电点,确保沿线诱导屏的临时正常使用。
 
近期信号灯故障多因雨水
 
网友“@蜗居郑州”:最近早晚高峰经常遇到因为红绿灯不能正常工作导致的堵车,什么情况?
 
张浩:近期信号灯故障多因雨水导致线路跳闸所致。目前,市区每个交警大队都配备5个可移动太阳能信号灯,发现路口信号灯故障,会及时启用。
 
【非机动车】
 
四轮电摩出事按机动车处理
 
网友“@阳光小子”:最近,郑州街头四轮电动车卖得很火,时速接近50码,商家称“不用上牌、无需驾照”。请问这种车如何定性?上路是否合法?
 
胡静:目前,此类四轮电动车未被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公告》,因此也不符合车管所车辆上牌的要求,本身就是非法生产,不能上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按机动车来处理。今后还将对这类车予以定性和规范。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7202-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吴玥佳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驻马店举行“2014-保卫天中”反恐防暴实战演练
  • 下一篇:父子拦路索取钱财 触犯刑罚齐进监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