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电融媒体记者 乔健豪
2020年11月27日上午,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在泌阳县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观摩会。
与会同志实地观摩了泌阳县马谷田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马谷田镇河南村委公共法律服务室、高邑镇谭园村委公共法律服务室、高邑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随后,召开了座谈会。驻马店市司法局介绍了驻马店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情况,泌阳、汝南、平舆、确山四个县在大会上做了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和政法机关满意度的重要措施。
会议指出,实施村(居)法律顾问高质量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对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政法机关和平安建设满意度,深化法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创建村(居)法律顾问示范点活动,力争明年年底前,把全市30%的村(居)建设为村(居)法律顾问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所有示范点都要达到有工作室、有牌子、有合同、有制度、有台账、有日志的“六有”标准。
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分管领导,司法局局长,泌阳县领导及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有关同志参会。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载体,是促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是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实际行动,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和政法机关满意度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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