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活动>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医院配的药 社区门诊拒用

时间:2014-11-19 16:33:30|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21255

“我在医院开了10天的输液药,但社区门诊不给‘代挂’,只好在医院与家之间来回跑。”11月14日,家住市纬二路的张雅洁说。

张雅洁用的是一种治疗妇科炎症的常用药。她在市中心医院检查后,医生为她开了一个疗程10天的药。

第二天,张雅洁带着一天的药前往家附近的某社区门诊,结果社区医生看过处方和药品后不同意张雅洁带药在社区门诊输液,并称只能使用社区门诊开的输液药品。

社区门诊:“代挂”部分药品

11月16日,笔者走访了市区几家社区门诊,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位医生表示,他们对患者自带药品并不完全拒绝,不过像皮试、抗生素类等药物不能代注射。

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表示,除了抗生素类药物外,他们可以提供代注射服务。但出于安全考虑,建议患者最好在开药医院注射一天后再来社区。

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医务人员表示,对患者自带的药品要看不同情况而定。他说,医疗安全是首先要考虑的,不会“代挂”所有的药品。

卫生部门回应:方便应为安全“让道”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工作人员表示,我市规定,社区门诊不能擅自为患者使用其他医院或药店开的输液药品。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一旦在使用或保管过程中出现意外,很可能会出大事故。

社区门诊是方便和服务社区群众的,在方便和安全方面,安全更重要。患者可以在大医院开处方,然后再到社区医院配药挂水。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84-10433-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平筠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即将建成
  • 下一篇:瘫痪在床的刘胜利渴望重新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