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开了10天的输液药,但社区门诊不给‘代挂’,只好在医院与家之间来回跑。”11月14日,家住市纬二路的张雅洁说。
张雅洁用的是一种治疗妇科炎症的常用药。她在市中心医院检查后,医生为她开了一个疗程10天的药。
第二天,张雅洁带着一天的药前往家附近的某社区门诊,结果社区医生看过处方和药品后不同意张雅洁带药在社区门诊输液,并称只能使用社区门诊开的输液药品。
社区门诊:“代挂”部分药品
11月16日,笔者走访了市区几家社区门诊,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位医生表示,他们对患者自带药品并不完全拒绝,不过像皮试、抗生素类等药物不能代注射。
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表示,除了抗生素类药物外,他们可以提供代注射服务。但出于安全考虑,建议患者最好在开药医院注射一天后再来社区。
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医务人员表示,对患者自带的药品要看不同情况而定。他说,医疗安全是首先要考虑的,不会“代挂”所有的药品。
卫生部门回应:方便应为安全“让道”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工作人员表示,我市规定,社区门诊不能擅自为患者使用其他医院或药店开的输液药品。因为药品是特殊商品,一旦在使用或保管过程中出现意外,很可能会出大事故。
社区门诊是方便和服务社区群众的,在方便和安全方面,安全更重要。患者可以在大医院开处方,然后再到社区医院配药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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