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电融媒体记者 武帅
“一些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逃逸,因未悬挂车牌或标识牌,致使案件长期不能侦破,受害群众损失无法及时得到挽回。据统计,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发生的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41.8%。”8月28日下午,在召开的驻马店市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志成介绍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持续不断提升,城市居民各类车辆的拥有量持续快速增加,其中各类电动车近60万辆。这些电动车给群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安全管理、交通秩序带来各种问题。涉及非标电动车的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电动车超速、逆行、闯红灯、非法载人、非法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问题与日俱增,造成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一些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逃逸,因未悬挂车牌或标识牌,致使案件长期不能侦破,受害群众损失无法及时得到挽回。电动车驾驶人停车、行车规则意识不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私自加装遮篷、围挡和改装,造成城区交通拥堵、混乱。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很有必要、迫切需要。基于此,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着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畅通、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宋志成讲道,依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登记挂牌阶段,时间是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30日,主要是通过动员启动、发布通告、广泛宣传、加强源头监管等措施,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对电动车进行登记挂牌或悬挂防盗识别编码。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是2020年10月1日—2020年11月30日,主要工作是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车环节的各类违法行为,继续对电动车进行登记挂牌或悬挂防盗识别编码。第三阶段为规范管理阶段,时间是2020年12月1日以后。主要工作是将电动车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市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源头管控、执法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挂牌范围
驿城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电动(两轮)自行车、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
挂牌地点
驿城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指定地点或者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户籍不是本地的车主,持居住证到现居住地所在辖区办事处办理。
挂牌条件
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合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悬挂绿色号牌;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非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悬挂黄色临时号牌。本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
登记挂牌需提供以下证明: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非本地的还应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车辆所有权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统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和合格证。发票和合格证丢失的,个人需写出信用承诺书
进行防盗识别编码提供以下证明: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车辆所有权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和合格证。发票和合格证丢失的,个人需作出信用承诺书。
下列情形不予防盗识别编码:
(一)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
(二)电动车加篷等非法改装、拼装的;
(三)电动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
(四)电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2020年10月1日起,对电动(两轮)自行车登记挂牌和对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免费予以办理。2020年10月1日起,对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自行车,由路面执法人员予以登记并责令其限期登记挂牌。对未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 ,由路面执法人员予以登记并责令其限期悬挂防盗识别编码。2020年12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两轮)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未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市中心城区上路行驶。违者,依法查处。对作出虚假信用承诺的,纳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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