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移动充话费一样,您可以根据以往电量电费情况提前进行充值,快用完时会收到我们的短信提醒,方便您再次续充。”1月6日,在驻马店供电公司解放路营业大厅内,工作人员正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耐心介绍“购电制”政策。
为方便居民客户用电,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有效应对和防范电费回收风险,驻马店供电公司在辖区内积极推广“客户购电制”政策。据了解,这种“购电制”模式将用电客户的手机号码和电费号捆绑在一起,用户会收到相关的提示短信,如果电费账户余额不足时,智能费控系统会自动启用停电程序,再次充值24小时内会恢复通电。
为确保“购电制”政策顺利推广,驻马店供电公司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用户转变以往“先用电、后交费”的观念,逐渐适应“先购电、后用电”的“购电制”模式。在营业大厅张贴公告,借助微博、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向客户告知预存电费途径、方法和办理方式,引导客户办理预存电费;通过营销系统平台、短信平台,宣传“预付费”的优势和特点,让用电客户感受到“预付费再用电”的方便之处;利用各营业网点和电费代收点,拓展“预付费”工作推广渠道,在市区开设155个缴付通代收点,方便各社区人员及老年人就近买电;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辖区走访,及时补录、完善客户个人信息。
同时,为加强电费回收工作,减少催费工作占用的人力物力,下一步,驻马店供电公司将进一步推广银行代扣、充值、预存等缴费方式,不断完善超市、便民服务点等代收网点,方便广大市民及时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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