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秦晓辉
为进一步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驻马店市各行业现金收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分行向全市居民发出驻马店市整治拒收现金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各领域经营主体应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尊重公众合法的支付方式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非便利措施排斥现金,不得采取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方式设置现金使用门槛,除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
无人销售的经营场所,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示,说明支付方式、操作流程及服务联系电话。应以适当方式满足消费者在特殊情况下(如手机电量不足、网络故障等)的现金支付要求,并做好解释工作。
(编辑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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