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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监督在基层的“神经末梢” ——关于西平县村(居)监委会运行情况及廉情监督员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0-06-05 10:44:49|来源:|点击量:30356

西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张新

近年来,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西平县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施了一系列“打通村居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的举措办法。为检验措施成效、诊断问题不足、优化机制运行,西平县纪委监委组成调研组,深入盆尧镇、柏苑街道办事处等乡镇(街道),通过走访座谈、现场考察、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村(居)监督委员会运行及廉情监督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具体报告如下。

一、当前西平县村居监督工作现状及成效

西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总人口88万,下辖20个乡镇(街道、农场),全县有35个居委会,250个行政村。从过去几年收到的信访举报及处理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数据统计看来,8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村居,60%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在农村。为整治农村“微腐败”,净化乡村“微生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西平县纪委监委从加强村居监督工作破题,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廉洁乡村建设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村(居)廉情监督员工作指导意见》等,积极构建农村纪检监察监督新格局,打通监督在基层的“神经末梢”,让老百姓享受更多实实在在的监督“红利”。

(一)完善组织机构,实现“无盲区、全覆盖”。

健全群众自治监督网络。西平县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在县纪委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挂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285个行政村均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5人组成,从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党员中选举产生;每个行政村聘请1名廉情监督员,由村(居)务监委会主任兼任,构建了以乡镇纪委监察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主体,村(居)廉情监督员为补充的监督体系,实现了监督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的目标。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加强村(居)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各村居都在村委设立了专门的监委会办公室,配置了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统一悬挂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情监督工作办公室”牌匾,刻印专用印章,相关制度上墙,印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本》《参加村(居)务监督会议记录本》《廉情信息报告工作日志本》,由乡镇(街道)根据财政状况统一划拨工作经费,实现了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章子、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为村(居)监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强化监督职责,解决“我是谁、监督谁”。

实行“双亮”,即村(居)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向群众亮身份、亮职责。村(居)监委会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村(居)监委会主任全部聘请为廉情监督员,由乡镇(街道)颁发聘书,持证上岗,使其具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廉情监督员双重身份。监督内容、监督职责上墙公示,并在村民大会、党支部大会上宣传学习,不仅让监督者明白“我是谁、监督谁”,还让群众知晓诉求的渠道、找到监督的组织,也使监督对象有了紧迫感和约束感。柏苑街道李庄杨村监委会主任杨中丑说:“有了廉情监督员证书,村(居)监委会就可以始终紧盯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及其他村“两委”干部,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履行好对居务、财务管理等情况的有效监督”。柏苑街道纪工委在此基础上,探索赋予廉情监督员问题线索直报权,其发现村“两委”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时,可以书面或口头及时报街道纪工委,提高了监督效能和力度。

采取“专培”,即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村(居)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为了使村(居)务监委会成员更清楚“我是谁、监督谁”,各乡镇(街道)采取专题培训、座谈会、流动现场会、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情监督业务培训和交流,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共开展学习培训40余场次,参训人员500余人次。通过培训,使村(居)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明确了自己的职权职责,掌握了开展监督的基本方法步骤,促使村(居)监委会成员在履职过程中真正做到角色有定位,监督有目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弄清“怎么督、如何导”。

简化监督工作机制。西平县纪委监委将村(居)监委会、廉情监督员复杂的监督工作流程简化为“问、审、告、评”四字方针。“问”就是通过收集群众意见,发现反映集中和强烈的事情要向村(居)委会问出个所以然,向老百姓有个交待。“审”就是将决策评议、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惠民政策落实等的监督要点清单化,通过“填表格”、“划对号”的方式照单审核,实现对村(居)务、财务管理等情况全过程监督。“告”就是对监督中发现村(社区)干部的问题,首先及时告诉党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及时纠正,纠正后口头或书面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备案;对监督中发现村(社区)干部已出现无法纠正的问题或存在不纠正的问题,及时报告乡镇(街道)纪(工)委处置。“评”就是年底组织村民对村(社区)干部进行评议,结果报至乡镇(街道),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创新村务监管机制。建立村务监督两级会审制度,村(居)监委会定期审核村级账目和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并将检查情况通过村务公示栏、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村级民生资金、重点工程验收等须经监委会全体委员签名审核,监委会主任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监委会监督过程中,遇到重大、复杂、疑难事务难以处置时,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主持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二次会审,确保问题得到公正、公开、公平的解决。

建立廉情提醒机制。各村廉情监督员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零距离监督,重点收集村(居)务公开、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村干部廉洁自律等信息,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廉情信息报告单》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对信息核实无误后,向廉情所属地的单位或个人发放《廉情整改提醒书》,敦促限期整改,整改落实后,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向村(居)监委会、廉情监督员发送廉情信息反馈意见书,形成监督闭环,使监督效果立竿见影。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廉情监督员提供的案件线索37件,其中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类线索29件,已全部整改落实;村干部违纪问题线索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四)搭建沟通平台,当好“调解员、参谋部”。

用真心解难题,当好矛盾“调解员”。西平县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方式,内部调处矛盾的可行路径。一方面,村(居)监委会在对村务财务公开、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督过程中,注重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群众对村“两委”的疑虑。另一方面,村(居)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都是群众自己选出来的,为人正直、有声望,群众信任他们,有问题愿意找他们去解决,他们通过开展民情走访、乡村夜话、信访代理等活动,也很容易掌握和收集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信息,及对村组工作的意见建议,实现情况在基层掌握、问题在基层解决、工作在基层推动,感情在基层融洽。如,盆尧镇罗阁村耿庄道路破旧不堪,影响村民出行,村民向村干部反映,村干部解释说村内没钱,现在正在研究解决办法。村民便来向廉情监督员陈秋文“告状”,认为村干部以无钱为由搪塞大家,不作为、慢作为。廉情监督员立即找村支书了解具体情况,原来村里资金的确有困难,正在向镇上申请给予资金支持,于是向村民作了解释,经多方协调,罗阁村道路硬化项目报至县项目库,罗阁村道路很快将得到解决。

勤沟通多提醒,当好班子“参谋部”村(居)务监委会委员列席村内重大会议,及时掌握村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情况,对村级议事事项、决策事项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知情”“事中参与”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在监督过程中,对村委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及村干部违反廉洁规定等行为,及时提醒纠正,避免酿成大错。在群众来访和普遍走访中,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反馈沟通,主动帮助改进完善,有效推动了村“两委”工作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如,柏苑街道办事处王店村监委会主任、廉情监督员裴福生发现个别村干部上班时间不在岗,一些群众来村委办事找不到人,就及时提醒村支书,村支部书记召开了“两委”班子会议,重申了工作纪律,研究制定了村干部值班坐班和签到打卡制度,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度得到提高。村监委会成立以来,王店村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架起了村(居)“两委”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之间的信任关系,有利于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之间关系的良性发展。

二、村务监督面临的主要困境及原因分析

西平县通过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廉情监督员制度,调动了乡村主动监督、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初步实现了村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但在调研中发现,村(居)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在开展村务监督过程中面临来自自身和外部的种种阻力,影响了监督工作成效。

(一)监督主体能力受限,工作进展不一。

从村(居)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的年龄构成来看,老年人是村务监督的主要力量,监委会成员中年龄最大72岁,最小45岁,平均年龄61岁,整体年龄偏大;从乡镇(街道)来看,平均年龄最大的是专探乡,18个廉情监督员平均年龄为67岁,平均年龄最小的是柏城街道,10个廉情监督员平均年龄也达53岁。由此可见,60岁左右的村民是参与村务监督的主力,这些人经验丰富、有一定威望,但也会存在精力不足、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等问题,而青年力量的缺失也使得村务监督形式丧失了开放性和创造性。村(居)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的文化程度来看,全县277名廉情监督员中,学历最高的为中专,学历最低的为小学文化,其中高中以上文化仅有69人。受文化程度的制约,有的成员对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审计知识和上级文件精神理解不深、吃得不透,监督的精准性有待商榷;有的成员业务能力较差,找不到开展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载体,导致工作上没有思路、没有头绪,履职能力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二)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人员流动性大。

目前,由于省市对村(居)监委会成员的工作补贴标准一直未给予明确,近期西平县印发《关于加强廉洁乡村建设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乡镇(街道)根据财政状况,为村监委会划拨工作经费或发放适当的误工补贴”。但在现实实践中,各乡镇(街道)根据财政状况,均向村(居)监委会划拨了一定的工作经费,然而在发放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工作补贴上,除个别经济状况较好的乡镇(街道)落实了外,大部分乡镇尚未落实,用廉情监督员的话讲就是“白干”。这些人员只能依靠自身觉悟开展工作,造成个别人员工作激情不高,责任心不强;而个别村由于办公用房紧张,出现村监委会多次“搬家”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大部分监委会成员都家居农村,出于维持家庭生计需要,有的成员外出打工、做生意等,成员流动性大,监委会的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村民参与意识较低,监督职能弱化。

村务监督作为一项制约村干部腐败的基层民主制度,既需要专业化的监督组织,又需要村民广泛参与其中,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力量。但是在调研中发现,有的村(居)民不知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廉情监督员的工作职责、监督范围;有的村(居)民不清楚自己如何参与监督;有的村(居)民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公正性心存质疑。这些表明村民对村务监督组织的认知远远不够,宣传力度亟待加强,宣传方式亟待改变。而村务监督的对象是村“两委”干部,因此部分村委会干部对于监委会工作有一定的排斥心理。有的村“两委”成员认为监委会监督自己开展工作,决策不方便,影响工作效率,不愿接受监督;有的村“两委”成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村组工作结束后,才请监委会成员签字,影响了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对村务监督机制优化路径的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村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充分发挥村(居)监委会、廉情监督员监督“探头”作用,打通村居监督“最后一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一)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做到事半功倍。

“一切问题都是人的问题”。人,是一切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要素,而且一切组织的工作都是由人来完成,因此,搞好任何工作,选对人是关键,监察工作也不例外。要想让村(居)监委会和廉情监督员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选准合适的监委会成员和廉情监督员人选至关重要。就我县目前的现状来看,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的人选普遍存在年龄大、文化程度低,这也是造成村务监督进入困境的主要因素。因此,建议上级出台村(居)监委会选举指导意见,充分考虑选择对象年龄、学历、背景等因素,注重从农村党员、参政意识强的青壮年村民、农村致富能手中推选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增强监委会的生机和活力,形成年龄结构有梯次、学历能适应工作需要、相对稳定的人员队伍。

(二)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提高综合素质

县纪委监委要将村(居)监委会全员、廉情监督员培训纳入纪委监委培训内容,配发纪检监察业务教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村(居)监委会设立的目的意义、职责权限、监督内容方式和程序,邀请财会管理、账目审计、法律方面的专家授课,提高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的监督水平和能力。定期组织全县范围内的观摩评比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成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村(居)监委会的监督效力。同时,加大对廉情监督员的党性教育,使其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其积极开展监督工作打牢思想根基,从思想上破解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在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强化督促指导。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加强督促指导,“设立一个群,建立一个档、做好两本账、记好三个本”,一是设立一个群,利用微信平台组建乡镇(街道)监察工作群,让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时掌握涉农政策,准确把握监督要点,有效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一个档。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监察员坚持定期收集与动态补充相结合,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廉洁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多维扫描、全面覆盖”。三是做好两本账。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线索直报台账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信息台账,强化对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四是记好三个本。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要不定期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本》《参加村(居)务监督会议记录本》《廉情信息报告工作日志本》进行查阅,及时谈话提醒,倒逼村(居)务监督干部廉洁自律、尽职尽责。同时,要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村(居)监委会考核细则,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监委会成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大胆开展工作,树立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不适合继续担任监委会成员的,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予以罢免。

(四)在基础保障上下功夫,激发工作热情。

村(居)监委会、廉情监督员是打通监察体制改革“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是监察机关在农村的前沿岗哨。建议上级明确村(居)监委会工作经费和工作补贴标准,将监委会成员、廉情监督员的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列入省、市、县、乡财政预算盘子,实行逐级按比例承担,确保村务监督工作做到规范、稳定运行,调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信息网络和宣传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村(居)监委会、廉情监督员的职责、权利、义务,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支持、帮助监委会开展工作;在乡镇(街道)组织召集村组干部会议或安排布置重点工作中,邀请监委会成员参与会议,让他们全面了解村内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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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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