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敌人,消除贫困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目前全球仍有数亿贫困人口,全球贫困治理依然任重道远。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中国要为全球贫困治理“提出中国方案”“分享减贫经验”“贡献中国智慧”,共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充分展示了一个大国领导人的全球视野、世界担当和人类情怀。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贫困治理,使7亿多人摆脱了绝对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中国的扶贫不仅极大地造福了中国人民,而且为全球贫困治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中国经验”,具有重要的世界价值和全球意义。
第一,从实际出发,走符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任何一个国家要实现贫困治理的目标,就必须走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发展道路,实行符合本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正确道路,是一条消除贫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光明大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消除贫困提供了政治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消除贫困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消除贫困提供了价值引领;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为消除贫困提供了强大的合力支撑。我国之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在扶贫脱贫方面取得辉煌的成就,从根本上说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优越性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贫困治理取得成功的强大政治保障和制度优势。
第二,坚持党和政府在扶贫脱贫中的主导地位。贫困治理是一项重大、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在执政党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的全面主导下积极推进、实现目标。当代中国的扶贫脱贫事业就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行的。其重要作用表现在:一是指引方向,总揽全局,制定大政方针。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文件,对扶贫开发作出具体指示、进行全面安排。党和政府的这些顶层设计和决策为我国贫困治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总遵循。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领导机制,构建大扶贫格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扶贫开发的过程中,实行了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构建了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县委书记和县长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落地机制等,实现了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领导。国务院在主导扶贫开发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三是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投入和支持,将扶贫开发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我国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实行了产业、科技、就业、财政、金融、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增加专项资金投入,强化对口支援。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领导,中国贫困治理才能扎实、有序、有效地推进,才能取得令世人惊叹的成就。
第三,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贫有百样,困有千种。每个国家的贫困规模、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经济基础和发展能力不同,其贫困治理方法和路径也必然不同。因此,贫困治理一定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过去我国在贫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贫困人口基数不清、贫困原因不明、扶贫措施不力、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等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和实施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治理方略。其要义有三:第一,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第二,扶贫开发坚持做到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第三,“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方面的问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把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精准施策与真抓实干相结合,实现了扶贫脱贫全过程精准,具有鲜明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正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才使扶贫脱贫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四,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发展是解决贫困的基础和关键。要从根本上改变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贫困落后面貌,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了过去救济式扶贫的教训,明确提出了开发式扶贫方针,其要旨是鼓励和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在必要的扶持下,结合本地特点,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通过发展产业,发展经济,解决生存和温饱问题,进而实现脱贫致富。一是大力发展贫困地区产业,稳定增加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二是坚持综合开发,促进贫困地区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三是坚持生态保护,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开发式扶贫能有效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能力,是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第五,坚持广泛动员,凝聚强大合力。贫困治理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只有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和支持,形成强大合力,才能获得成效。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扶贫脱贫过程中,一是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大力提升了东西部扶贫协作效果。二是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定点帮扶作用。三是广泛动员民营企业和民间团体参与扶贫开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和推动军队帮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五是努力争取国际扶贫合作帮扶。
第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更是脱贫的主体,摆脱贫困最终要靠困难群众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因此,要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引导他们树立脱贫信心和决心,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勤劳改变贫穷落后面貌。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牢牢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努力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鼓励和指引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其一,将扶贫与扶志结合起来,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不断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其二,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变“输血”为“造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本领。其三,改进帮扶方式,变“送”为“奖”,把脱贫致富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实践证明,这一方法对贫困治理具有可靠性、可持续性和长久性。它能树立贫困群众脱贫的意识和信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群众脱贫本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使其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当前,全球贫困治理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中国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全球贫困治理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迪。当然,应当指出的是,中国的贫困治理经验是植根于中国大地、解决中国贫困问题的方略,而各个贫困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基本国情是不一样的。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该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贫困治理方式和方法,以促进本国有效减贫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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