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并将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截至2015年8月6日,该草案已经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络安全法也被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
“互联网+”时代里,我国超过6.4亿的网民每天都能享受着网络带来的便利。我们进行网购,点点鼠标就能让商品送到家;我们阅读新闻,在手机终端轻滑就能阅读到海量的最新信息;我们交友聊天晒幸福,亦离不开微信、微博、QQ等……然而,“互联网+”给我国立法也带来了无数的挑战,这其中自然包括网络安全领域,而我国也确实缺少一部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民信息和利益的法律。
网络安全问题,从来不是小问题。一者,从国家安全角度讲,网络安全直接关系到军事安全,有一种说法是未来的战争就是网络战争、鼠标战争或键盘战争,因此,在《国家安全法》实施之后,网络安全法也必须要及时跟进。同时我国一些机要部门、涉及重要商业秘密的企业,更是需要这样的法律保驾护航。
二是,普通单位和企业乃至于普通网民,也都时时刻刻面临着黑客的攻击、信息的被盗、木马的侵入等威胁。尤其是,在网络社会之中,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经常性在网络上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基于此,仅仅靠个人自保和维权,效果极为有限。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亟待立法部门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深度肃清网络妖魔。
三者,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对国民生产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我国长期以来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方面做的非常不够。在法律层面,我国基础信息网络、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重要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商业网络,都需要得到很好的保护。同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的制定、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支持,也需要更加明确的职能分工。这些,都是网络安全立法要解决的问题。
横向比较来看,当今世界各国均非常重视网络安全,一些法制文明更高的国家在网络安全立法方面已经走在了前列。我国的网络信息技术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作为网络大国更需要与时俱进,及时在专业法领域填空补白,用法律的手段为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保驾护航。
关于网络犯罪,虽然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有部分涉及内容;2013年9月,两高也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厘清了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然而刑法毕竟是高位法,而网络安全也不完全都是刑事问题。为网络安全方面立一部专业法,则更能促进网络健康发展。而纵观网络安全法(草案)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以上问题基本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是一部十分值得期待的法律。
在去年召开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国际社会认真应对、谋求共治、实现共赢。”应该说,为互联网安全立法既符合国家战略安全需要,又符合广大网民的共同诉求。因此,让我们共同期待网络安全法的发布与实施,并使之为国家安全保驾,为亿万网民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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