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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拆除废弃建筑物

时间:2024-10-31 16:15:5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343

全媒体记者 侯恩世

“以前每次在地里干活都提心吊胆,那些烟囱、水泥罐子万一塌了倒在地里毁庄稼,要是砸到人就太危险了。”10月28日,遂平县和兴镇村民对前来落实检察建议的检察官说,现在那两个“大疙瘩”拆除干净了,种地更方便了。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拆除废弃建筑物

2024年5月,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遂平县和兴镇李庄村西南耕地内有一废旧烟囱,占地约30平方米,高度约25米,表面有风化脱落现象,底座破损严重;张店村东段庄村北耕地内有一废弃水泥罐,占地约10平方米,表面已生锈,底部地面被硬化。这些废弃建筑物不仅占用耕地,还随时存在坍塌的风险,对于耕种的村民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拆除废弃建筑物

发现这一线索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对相关情况进行多方调查核实。经了解,该烟囱为上世纪80年代和兴镇张店村旧窑厂所建,废弃水泥罐则是预制场6年前建造的,现在预制场已经搬走,两处建筑物均处于无人管理的荒废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乡镇政府应当对非法占用耕地、影响耕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依法处置。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拆除废弃建筑物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和兴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限期拆除废弃烟囱及水泥罐,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恢复耕种。

和兴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会议,对落实建议内容研究部署,并委托有拆除资质的施工队将废旧烟囱及水泥罐爆破拆除。

10月28日,检察官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村民意见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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