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一个新论述、新举措。
一分布置,九分落实。陈峰书记来驻时间虽短,但多种场合多次提出“两个责任”的具体落实问题。组织与实施“两个责任”的落实刻不容缓地摆在我们的面前。对此,如何才能把“两个责任”有血有肉地体现到每位同志的身上,在操作过程中一看就能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让每位同志都够参与其中重视起来,在责任追究过程中有理有据切实可行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如何才能发挥强大威力呢?这是值得当前各级纪委领导和各部门“一把手”深入思考的问题。
这里,就具体落实“两个责任”的问题,我提出自己一些肤浅的认识,以资借鉴。
一、主体责任实现“六化”
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除具体表现的“五个方面”外,还包括各级党委建立完善腐败治理体系和实现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力,具体包括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统筹能力、协调能力、治理能力和保障能力等。
要保证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领导力”,应做到“六化”,即主体责任明细化,部门权利清单化,权力运行设限化,工作标准定量化,制度设计格式化,自我约束具体化。
一是主体责任明细化。就是要把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一把手的工作职责、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都一一地摆出来。逐项、逐事确定流程、制定标准、划定界限、明确时限,实行一人一表、一表一事、逐事明细。以便落实责任追究。
二是部门权利清单化。就是把每个科(处)室工作职责、办事流程、责任分工一一地列出来并进行公示,以清单式地把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节点、工作完成时限、工作界线划定制度化地确定下来。以便监督工作有据可依。
三是权力运行时限化。就是把一把手、分管领导及各科室承办的各项业务,逐项地列出时间节点,比照各自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完成时限或科学地计算出完成时限,予以公示,以便监督有据可循。如有办证盖章、签批拨款等都应科学限定高效的运作时限。
四是工作标准定量化。就是落实日常工作的考勤制度,办事实效的量化制度,工作效果的考评制度,尽可能地科学量化,以使每个工作节点都有工作标准,监督工作更加精准。
五是制度设计格式化。就是无论主体责任的明细化、部门权利的清单化,还是权力运行的时限化、工作标准的定量化,都要有相应的格式化的制度做保障。制度设计要一一对应于监督处置。也就是说每个权利范围内所做的事项必须固化为制、明之于心,你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什么时候终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不做怎么办、不该做做了怎么办都要一一细化,拿出监督处置办法。
六是自我约束具体化:就是通过切实可行的制度,区分不同时期、不同场所、不同事项、不同人员、不同工作性质采取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措施实现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期、重大任务不间断的进行自我提示、自我调整和自我约束。比如:权利清单上的每项具体事情都要建立台帐,每建一次台帐对应的此项工作都要有一个工作流程表,表中必须显示每个节点要求办结的时限或办结的时间。
二、监督责任实行“七制”
王歧山书记、尹晋华书记、陈峰书记分别从不同层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阐述,强调纪检部门不能做党内的公检法,反腐败斗争不能仅为查案而查案。要克服惯性思维,强调扼制腐败首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做扎实,要把腐败势头控制在萌芽状态,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反腐效果,从而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以此构建反腐倡廉崭新的体制机制。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完成新时期新任务,真正履行好监督责任,应做到“七制”,即报告备案制,监督登记制,节点防控制,约谈常态制,会议提示制,责任追究制,办案警示制。
一是报告备案制。是指纪检组对单位的重大事项要备案,重要区域的监控要备案,重大任务完成情况要备案,主要领导有关重大事项所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讲话、报告等都要备案,纪检组在党组会上强调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提示要备案,分管领导或各部门没有按时、按要求、按程序走完流程的事项要备案等。
二是监督登记制。是指党组会上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要登记,对重要的节点监督要登记,日常的监督工作检查要登记,约谈事项要登记,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重要提示要登记,承办案件要登记。
三是节点防控制。权利运行过程中遇有特别重要的事项、特别重要的节点或重要的环节,监督人员要按照部门权力清单或工作流程要求,或现场监督或过问提示或跟踪办理。
四是约谈常态制。对已发现的倾向性的问题,群众举报的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发生没有造成影响的问题等都应组织约谈,使约谈工作常态化,以此扼制或预防不作为、乱作为或腐败案件的发生,约谈事项要登记造册。
五是会议提示制。是指纪检组同志充分利用党组会议或行政会议这个平台,站在对同志负责的高度,把已经发现苗头还没有发生倾向性问题、群众反映的个别问题现象、对一把手或党组其他成员需要指出的问题及时摆出来,针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在会议上做廉政提示或做廉政谈话,从而有效地控制问题的发生、发展,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提示事项要登记造册。
六是办案警示制。就是通过办理的案件或通过已经查办的案件对领导和同志进行警示教育。
七是责任追究制。也就是实行“一看一查一对照”,看“六化” 、“七制”定人定责定位情况,查“六化” 、“七制”落实情况,对照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相关党政纪条例和有关法规条款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模式实行“两轴一线”。
“两轴一线”即以单位一把手为“轴心”,以科长(室主任)为“轴心”,把监督职能体现在责任落实和权利运行的全过程之中,上到顶下到底贯穿一条“线”。
一是以单位一把手为轴心,就是要明确与区分两种关系和责任。一要明确与区分一把手与党委(组)领导班子的责任;体现单位党委(党组)集体决策情况、决策后的工作部署及执行情况或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后的决策情况。二要明确与区分一把手与分管领导的责任关系;体现一把手向分管领导的安排部署工作情况,分管领导向一把手报告工作后一把手的决策情况及分管领导的工作落实情况。这两种关系与责任必须明确区分各自或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限、完成的效率及量化的标准。
二是以科长(室主任)为轴心。同样,要明确与区分两种关系和责任。一要明确与区分科长(室主任)与分管领导的责任关系;体现分管领导向分管科室布置工作后,科长(室主任)落实工作的情况及分管科长(室主任)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后的决策情况。二要明确科(室)与群众或其他当事人的工作关系,这里体现科(室)接纳群众或其他当事人需要办理事项的工作情况和科室完成程序后对群众或其他当事人的工作落实情况。同样,这两种关系与责任必须明确与区分各自或各项工作需要完成的时限、完成的效率及量化的标准。同时,还要明确与区分同级部门或科(室)进本科(室)的事项和本科(室)送出的各项工作需要完成的时限、完成的效率及量化的标准
“一线”是把监督职能体现在责任落实和权利运行的全过程之中,上到顶下到底贯穿一条“线”。整理好权利清单是落实好监督职能的前提条件也是重中之重。每个科室究竟有哪些职权、各个节点怎么约束、每个节点呈送的时限、所要签字盖章的时限等等都要在这一“线”上体现出来,完成下去。在这一条“线”上要显示监督工作什么时间介入、如何介入、介入后的评估及介入后的备案、登记、防控等都应一一体现出来。
“两轴一线”实行一事一表,这个表要把这项事的来源、流程、环节、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结果评估等表述得一清二楚。重大事项需要填表登记、正常的工作流程受到影响时需要填表登记,正常工作顺利开展的则无需登记此表。
小结:
一言以蔽之,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基础在于转变思维,关键在于体制创新,核心在于强化职能,上述工作思路要让各级领导干部转观念、应常态,受震慑,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庸政、懒政等现象;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基础在于思想教育,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核心在于责任追究,上述工作思路要让纪检干部在单位有事干、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并且能够在 “两个责任”的落实中,有效地避免所承担的风险。(驻马店市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 蒋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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