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视网讯(记者 凯旋)近日,记者从驻马店市国税稽查局了解到,驻马店市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文明办、中级人民法院等17个单位联合签发《关于转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这意味着驻马店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正式建立并运行。
《合作备忘录》提出,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实施18项联合惩戒措施。主要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劵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农产品进口配额申请、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其中,“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主要是对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由执行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等高消费惩戒措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对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纳税诚信体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驻马店市国税稽查局已将一户偷税数额高达200余万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向联合惩戒单位进行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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