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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引领作用 推动整体改革

时间:2017-12-14 15:08:21|来源:新华网|点击量:22191

 “收付费方式改革是推进医改的重要抓手,它既是取消以药补医、推进建立新的补偿机制综合改革的措施,也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的有效方法,让广大患者享受到改革成果。”近日,在由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卫生服务成本与价格专业委员会主办的“C-DRG收付费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会议上,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张振忠表示,按DRG收付费是现代化的卫生经济管理工具,也是未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的必然趋势。DRG收付费改革是一项牵涉整个卫生行业的系统工程,对卫生信息的基础建设、卫生标准的统一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以成本为核心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我国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在2017年上半年启动,充分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用试点经验带动多点突破,推动整体改革。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收付费方式改革,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大会现场

DRG到来 推动医院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成本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医改,采取了多项措施改变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促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新的运行机制。张振忠表示,公立医院的改革需要“内治”和“外治”相结合。“外治”指的是措施,而DRG收付费模式是“内治”的一种尝试,其利用支付制度改革做内部的调整。

据悉,DRG收付费又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是将患者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资源消耗的不同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的一种付费方式。DRG收付费模式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控制医疗费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其由美国发明,后来逐步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推广运用。

张振忠介绍,“DRG收付费是一种预付制,在治疗方法确定以后,医院、医生、患者、医保都可以知道要支付多少,于是医院本身的盈利模式发生巨大变化,从过去的以销售药品和耗材为主的盈利模式,变成了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方才能获利的模式,于是这个‘内治’就起作用了。”

据悉,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DRG,并产生了多种的DRG版本,但是上升到国家DRG才刚刚起步。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探索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樊挚敏指出,“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收付费方式,走复合式的收付费改革之路是决定医改成功与否、效果能否持续的重要标识。国家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医改支付方式改革有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可以说按DRG收付费的方式从此迈入了新阶段。”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中心支付制度与医学编码研究室主任江芹希望,通过打包付费转变医院的行为,让药品耗材、检查检验转为医疗服务成本,而不是创收的手段,让医院有积极性去精细化管理,将结余用于改善医务人员的薪酬和医院的发展,实现内部结果的腾笼换鸟,在这样的基础上逐渐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

按照标准进行结算 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看病

据悉,今年6月份,国家卫计委成立了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福建三明、广东深圳、新疆克拉玛依作为试点城市,同时还确定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作为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形成“三+3”试点格局。

福建省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副局长徐志銮以三明市为例介绍,借助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制定的C-DRG,在做好医保基金与医院结算的基础上分为两个阶段将病种结算范围扩大到个人自付部分:即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模拟实施阶段,在模拟运行过程,将对C-DRG收付费标准进行动态监测和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C-DRG。据悉,目前三明市制定了788个C-DRG组,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病、同治、同质、同价”,同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也实行“同病、同治、同质、同价”。除了入组病例,三明市还制定了退出病例,例如住院天数大于60天或者小于等于1天的病例退出,住院费用不足该C-DRG组费用标准的三分之一或者超过C-DRG费用标准的三倍的病例退出等。

参保患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照C-DRG分组标准进行结算。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职工医保二、三级医院个人承担30%,统筹基金承担70%,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医院个人承担30%,统筹基金承担70%,三级医院和个人和统筹基金各承担50%。

徐志銮介绍,“比如说阑尾手术,在三级医院采用微创手术需要7280元,城乡居民跟基金需要各承担3640元,这样老百姓可以明明白白地看病,患这个病到医院分在哪个组,自己要支付多少都很清楚。”

樊挚敏表示,DRG收付费改革可以实现一些预期目标。一是整体打包,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统一标准,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制度规范体系;三是优化监管,有利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四是DRG的比较优势,有利于促进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当然,DRG在逐步的实施和应用绝非是朝夕之事,而是一个非常漫长的不断调整的过程,我相信推进DRG收付费改革将会给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跨越式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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