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视融媒讯】(记者 武帅)7月19日下午,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中原”巡讲活动(驻马店站)在市检察院举行。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公益诉讼涉及到的相关委局办负责人以及全市两级检察院干警聆听了讲座。
此次巡讲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在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同时举行,市检察院设置主会场,县区院设置分会场,全市约400名干警参与学习。
讲座上,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副教授黄颖丽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问题》为题,从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立法进程等多个层面出发,对其相关的法律依据、内涵与外延进行了系统的介绍与说明。同时,她也分析了人民及相关组织提出的公益诉讼所存在的局限性,并结合具体案例探索了相对应的解决办法。
南召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史鹏,结合自身从事民行工作十一年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南召县院开展公益诉讼实践和探索》为题,总结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障碍,并向大家介绍了南召县检察院为开展公益诉讼所采取的主要办法,分享了工作心得、传授了先进经验,给驻检干警上了干货满满的一课。
巡讲结束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立首先对巡讲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两位讲师的倾囊相受表示感谢。另外,结合检察院职能和作用,吴文立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中的应有之义:第一、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赋予新职能。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和维护人,办好公益诉讼相关案件就是履行主责办好主业。第二、公益诉讼的核心是公益,其目的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相关案件要牢记“公益”核心。第三、公益诉讼本质是解决问题,检察机关在处理公益诉讼相关案件的重点是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解决问题,要善用诉前程序,积极促进问题解决。第四、公益诉讼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要求。有效开展公益诉讼案件,保障公共利益,不仅需要检察机关内部加强学习,更新知识,还需要行政执法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实现监督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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