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 孙炳勋 王平福 吕航)2016年7月底,泌阳县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合议庭受理一起禹某诉马某离婚纠纷案件,被告丈夫马某为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部队的现役军人。妻子禹某与马某在恋爱三年后,于2016年5月3日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禹某即怀有身孕,妻子禹某留在家乡,现役军人马某返回新疆某部队。
因夫妻双方均没有与对方直系亲属处理好关系,遂产生矛盾,特别是禹某与马某的母亲因存在误解、沟通不畅,产生的隔阂较深,双方已不能在一个家庭和谐相处。加之,丈夫马某与妻子禹某远隔万水千山,夫妻俩仅靠通讯联络,不但没有解决禹某与马某的母亲之间的问题,反而使妻子禹某与丈夫马某之间夫妻感情出了裂痕。
于是,禹某一纸诉状起诉至泌阳县人民法院,坚决要求解除与马某的婚姻关系。甚至,禹某的娘家父母与其一起来到法院支持其女儿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貌似已经走到了尽头。
鉴于此种情况,泌阳县人民法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曾荣获全市“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的涉军维权合议庭法官董多仓承办此案。
董多仓深入了解案情,剖析案件成因,在掌握双方产生矛盾原因之后,向院领导提出了远赴新疆、现场调解,争取在“八一”建军节前以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的办案思路。为加强对案件近距离指导,院党组安排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孙炳勋同志一同前往。
两位办案法官抵达新疆马某所在部队后,首先摸清了丈夫马某对双方婚姻的态度,并指出了马某在处理家庭关系及与其妻子沟通上的不当之处。在与马某协调之后,又反复做妻子禹某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正确处理家庭和夫妻之间的矛盾,树立调解和好的理念。
在征得马某所在部队营部主要领导的支持下,承办法官果断邀请禹某入疆。禹某在其家人要求前去办理调解离婚的条件下答应立即起身前往新疆马某所在的部队。
后在两位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该案件以调解和好的方式顺利结案。禹某也在马某所在部队营部首长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连队安顿下来,安心养胎,夫妻双方脸上重新绽放了笑容。
一起涉军案件在泌阳县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的有力支持下,在短短的半月之内即圆满结案,原、被告均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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