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山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维护该县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分类管理增强针对性。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的情节轻重、在监狱服刑表现情况及居住地党员干部群众的评议情况,划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种类型,每种类型对应相应的管理措施。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给予有针对性的、宽严相济的监督、管理和帮扶。在矫正过程中,依据其个人表现,对三种类型的社区矫正人员适时进行调整,促进他们相互转化。
分段教育增强科学性。把整个社区矫正过程分为初期矫正教育、日常矫正教育、解除矫正教育三个不同时段,分别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管理。初期矫正阶段重点突出“认罪服法、悔过自新”,使矫正对象明确自己的身份、了解有关矫正的法律法规,促使矫正对象确立服刑悔过的意识;日常教育阶段重点突出“服从管理、自觉改造”,使矫正对象确立社会责任意识;解除教育阶段重点突出“遵纪守法、自强自立”,促使矫正对象确立守法自立意识。
分管矫正增强实效性。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工作地点,明确矫正工作小组、明确具体负责矫正人员和职责。积极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指导作用,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在农村的,由本村调委员会主任或指定的人民调解员具体负责日常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矫正对象在县城居住的,由所在街道的调委会主任或指定的人民调解员负责日常矫正教育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该县187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或重新违法犯罪,有力维护了该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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