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抢劫未成年300元 获刑三年四个月

时间:2014-10-10 08:36:3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5926

驻马店广视网网讯(通讯员:王振)近日,被告人李某某因抢劫未成年人陈某某,被平舆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2月2日21时许,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在平舆县城金茂花园小区大门口处河堤下面的小路上,看到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反抗能力较弱,便将被害人陈某某按倒在地将其口袋里的314元现金和一副耳机抢走。被害人家属听到下面有人在说把钱掏出来,喊了一声被害人的名字,被害人应了一声。李某某顺着河堤往东跑。被害人及其亲属及时进行追赶,终于在永乐派出所门口将其抓获。派出所的民警听到声音赶到,将被告人李某某送到刑警队。

平舆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红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的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对被告人应从重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和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9057-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申晴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儿童或少女失踪第一时间报警 千万别等24小时
  • 下一篇:父子拦路索取钱财 触犯刑罚齐进监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