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
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郁静娴、李晓晴)近年来,为解决基层组织负担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将“清单制”引入乡村治理,探索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承担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做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创新手段,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在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是在党组织领导下,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编制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清单制的运用,有利于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农民各项权益,提高乡村治理效率,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要推广运用清单制,科学编制村级组织自治事项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明确实施的主体、内容、流程,充分发挥上级党委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定期开展考核评议,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干部心中有戒、照单履职。通知还发布了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等10个清单制运用典型案例,便于各地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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