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共识”变“行动”
治理大气污染,是全民共识。看看网民铺天盖地的“吐槽”段子,就知道“雾霾”早已成了人人共讨之的对象。
然而,作为雾霾的受害者,在现实中往往是另一番举动。企业非法排污,员工受害最甚,反而上下串通,偷偷排放。街头烧烤黑烟滚滚,若加制止,食客无不抱怨。有点钱的,对大气污染指责最烈,却以大排量豪华车为荣,从没想过每年要比别人多排出数吨尾气。
谴责雾霾者也是雾霾制造者,在国际上被称为“吉登斯悖论”。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写到,“人人都反对环境污染,但是一涉及自己的行为,就拒绝牺牲自己的便利”。
破解“吉登斯悖论”,曾经是个世界难题。
发达国家的破解之法,就是法治硬约束,强制民众养成保护环境的好习惯。伦敦除了对汽车本身和燃料有苛刻限制外,进城要缴拥堵费,每天25英镑,车辆顿时减少30%。洛杉矶对居民自家后院烧废品,都立法禁止。持久的约束,必然成为习惯,进而主动维护“习惯”。不懂规矩的新移民,家里炒菜油烟大了,都会遭到邻居投诉,更不必说严重污染了。法治之下,治污渐渐化为全民行动。
我国依法治污,有个“湖南样本”。他们正在推行一套详尽的地方法规,涵盖大气、水体、绿地等方方面面。最值得称道的是“零容忍”政策:企业不能消灭污染,就消灭污染企业。政府同时探索激励机制,研究搭建公众参与平台,落实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需要提醒的是,对公众参与,一要鼓励,二要有序。豫南一家企业非法排污,环保志愿者举报后,政府立即响应,责令停产,予以重罚,就是对公众的鼓励。省公安厅组织千名志愿者,对全省1万多个工地监督、暗查,就是有序。
很希望找到用“说服教育”推动治污的范例。评论员苦苦搜索,一无所获,反而真切看到,治污成功地区的路径完全相同,概括地讲,就是法治约束行为、行为成为习惯、习惯提升素质、素质改变社会。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请注意,总书记讲的是“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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