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 理论学习>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互联网植树也能收获一片绿

时间:2018-03-16 15:32:22|来源:光明网|点击量:12614

作者:江苏省环保厅 贺震

3月春风吹拂,万物复苏,正是植树好时节。江苏省绿化委员会日前确定,扬州等3个地级市为2018年“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市。3月9日,贵州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行动主题“e绿黔行”及标识在贵阳发布。3月12日,山西省绿化委员会“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北京推广“网络尽责”形式,首都地区适龄公民捐款60元,就算完成年度义务植树任务。一系列资讯显示,我国已迈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新时代。

对此,有人觉得互联网植树给大家提供了参与的途径,值得提倡;但也有人质疑,认为互联网植树缺乏参与感。作为一名环保工作者,笔者则认为:互联网植树,是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形式和尽责方式的重要机制创新与实践探索。互联网植树,是一种值得尝试和大力推广的环保公众参与方式。

民间有这样一句俗话,“有人帮人场,有钱帮钱场”,意思就是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不拘形式,参与就好。在现实中,对于有益的公共事务,一些人是愿意并且热心参与的,但限于各种具体情况,如工作时间冲突、单位或家庭有事走不开等,往往不能亲身前往。如果一味强调必须亲自到场,客观上就排除了“有心参与而无法到场”者的参与机会,人为降低了全民义务植树的参与率。而互联网植树,为人们提供了即使不能前往现场,也可亲身参与的第二种途径:只要你愿意参与义务植树,没时间亲临现场亲手种植,没关系,你捐出款项,由专业机构组织别人来代植。

全国绿化委员会2017年颁布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尽责形式。可见参与义务植树,并非只有到现场种树一种方式。全国“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自2017年启动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受到广泛欢迎,许多地区、部门(系统)积极申请开展试点工作,继北京、内蒙古、安徽、陕西等4省(区、市)被国家列入首批试点之后,全国绿化委员会近日批复同意山西、湖北、四川、贵州、新疆、青海等6省(区)开展第二批“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

全国绿化委员会也提出了要求,如试点省(区)要做好全过程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形成绿委办组织、各部门推进、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要加强试点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网络平台建设,积极筹划实体义务植树和网络尽责项目,形成“实体参与”和“网络参与”一体两翼共同发展格局,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加快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利用“互联网+”做好义务植树管理统计工作,逐步提高义务植树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类活动平台、网络平台,通过媒体、公益组织深入宣传、解读政策,并挖掘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案例,引导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从试点的情况看,“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充分利用了互联网信息量大、受众多、高效便捷、易规范管理等优势,实现了义务植树线上(互联网)和线下(义务植树基地)的有机结合。通过互联网,有助于使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逐步实现“网络植树实体化、实体植树基地化、基地植树公园化、公民尽责多样化”,有助于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更加广泛、健康、持续发展。

种下一棵树,收获一片绿荫;献出一份爱,托起一份希望。互联网植树,让更多的人有了参与种树、造福后代的机会。如果我们无法亲临现场亲手植树,那就让我们积极参与互联网植树吧。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318-202545-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刘钊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群策群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下一篇:先进典型学党史|以“三个注重”学史力行,为残疾人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