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见过“供暖式离婚”吗
以往供暖季,由于一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已婚女职工不能和男同事一样报销暖气费,不少女职工只好选择和丈夫假离婚以报销暖气费,“供暖式离婚”现象应运而生。随着今年黑龙江省新政策的出台,省直在哈单位暖气费由“暗补”变“明补”,许多人又开始忙着复婚。
采暖费变“明补” 忙着复婚的多了
前几天,市民孙阿姨和丈夫到南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复婚,结束了6年的“假离婚”。
“前些年因为单位只给男的报销暖气费,我俩6年前办了离婚。”孙阿姨说,自己和丈夫都是快60岁的人了,两人都在事业单位工作,工作都不错,就是政策不“给力”,为了减轻经济负担才做出离婚的决定,“我俩感情一直很好,离婚也是迫不得已,想想也觉得脸红,不敢告诉孩子。这几年总觉得揣着离婚证过日子别扭,不是那么回事。今年全省新政出台,暖气费明补了,我们就赶紧复婚了。”
从今年供热期起,黑龙江省省直在哈尔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住房暖气费补贴将由“暗补”变“明补”,而且实行一职一贴,双职工男女双方同等享受暖气费补贴。
“明补”政策一出台,哈尔滨市各民政部门又忙了起来。“往年一进供暖期,离婚的就特别多。今年这种政策性离婚的不见了,忙着复婚的多了。”哈尔滨市道里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仅道里区民政局前10个月就办理复婚1118对,比去年全年增加一倍。南岗区民政局2013年全年复婚人数为1084对,而今年前10个月就达1162对,10月份结婚登记707对,复婚人数占206对,近30%。
单位不会查有人花200元办假离婚证
尽管新政策已经实施,但仍有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采暖费采取“暗补”的方式,先由个人向供热企业缴纳,再到所在单位进行报销。由于这种缴费方式不仅过程复杂繁琐,而且容易形成“三角账”,加上个别单位只给一方职工报销暖气费,经常引发纠纷。
在哈尔滨某国企下属单位工作的高女士今年刚结婚,“双职工只给一方报销暖气费”,单位马上停了她的暖气费补贴。“我们单位有十几对因为报销暖气费而离婚的,有些人是家里真的困难没办法,有的是家庭有多套房产想多报点,有些是跟政策赌气,反正对生活没什么影响。”高女士说,还有的同事花200元钱办个假离婚证交到单位,“反正单位也不会查你是不是真的离婚。”
同样是北方城市,长春市在2006年之前,也曾出现过“供暖式离婚”现象。从2006年冬季开始,吉林省职工暖气费补贴全部由“暗补”变成“明补”,暖气费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不论男女由居民向供热单位缴纳暖气费,这个难解的社会问题才消失。
那些“中国式”离婚
“买房式离婚”2010年10月,限购令政策实施后,各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异常热闹,在宁波甚至还出现了一对夫妻连续离两次婚的荒唐事。“假离婚”大潮汹涌而来,某区民政局甚至无奈挂上“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标语。有不少夫妇尝到了“假戏真做”的苦果。
今年9•30新政出台后,首套房贷适用范围扩大,因买房而“假离婚”的人数大幅下降,连提供“假离婚证”的都少了一半多。
“拆迁式离婚”
今年7月份媒体报道,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口现象,有的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甚至有“奇葩”的一家:祖孙三代都在同一时段内离婚,其中还包括80多岁的老人拄着拐棍被搀去离婚。
听说一个户口可在正常基础上多获得30平方米安置房权益,为能多获得30平方米安置房屋,四川省泸州邻玉镇一村民张建与妻子李丽费尽心思假离婚。没想到安置房还没到手,丈夫却另结新欢,并起诉要求妻子给付补偿款10万元。
“上学式离婚”
嘉兴的李先生介绍,按照户口划分学区,当年儿子应当进入当地吉水小学,但是夫妻两人一心想让儿子念实验小学,有人建议他们通过离婚来实现心愿,“离婚后,让儿子跟着我落户到单位的户口,那么不用走后门,自动就划入实验小学学区了。”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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