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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为非婚生婴儿争得抚养费

时间:2014-12-08 16:10:46|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3243

驻马店广视网讯(记者:余东风 通讯员:大运 志金)近日,平舆县法院玉皇庙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非婚生子女案。法官表示,非婚生子女父母均有抚养义务。

今年8月份, 平舆县玉皇庙法庭接到庙湾镇村民李某民事诉讼,诉状称2013年5月份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村民代某相识,同年6月两人按农村风俗典礼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2014年4月生育一女。原告称,由于在同居前与被告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同居后因被告偏信其父母之言,不让其进家,对她和孩子不管不问,不尽义 务。被告的行为导致两人感情更加不和,无法继续生活下去,请求该县人民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要求孩子的父亲尽抚养义务负担抚养费45000元,诉讼费由被 告承担。

12月5日,平舆县玉皇庙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支持李某诉讼请求。

出平舆县法院玉皇庙法庭庭长姚林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中的非婚生女孩仅8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在哺乳期间两年内一直跟着母亲,由母亲抚养,父亲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承担从出生到十八周岁时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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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孙满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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