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群众安居乐业
——我市强力推进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回眸
去年以来,我市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坚持抓重点带全局、抓规范促提升,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更加牢固。
以基层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完善基层服务管理网络。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管理服务平台实行两级设置,乡镇(街道)设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社会管理综合服务站。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独立成院,设“一办三中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设民政、人社、综合代办咨询服务等窗口,负责便民为民服务工作;群众工作服务中心设信访接待、法律宣传服务窗口及矛盾纠纷调解室,负责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治安管理服务中心设平安创建办、网格管理办等,负责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的各项日常事务;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三个中心日常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措施落实)。村(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服务站设代办帮办窗口、咨询服务窗口以及创建办、网格办、调解室等,将乡镇(街道)“一办三中心”工作职能向村(社区)延伸。规范办事程序,对群众申办事项做到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材料不齐的指导办理和跟踪服务帮代办理。对每个窗口定人定岗,实行统一管理,对于人员不在岗、效率低、不作为的,接受群众监督,计入考评成绩,作为年终评先晋级的依据。目前,全市19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90%以上的中心符合规范化标准,8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了综合服务站,在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提高基层服务管理水平。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分级筑网,乡镇(街道)为一级网格,村(社区)为二级网格,三级网格为基础网格,配备网格长一名、网格员若干名,承担信息采集、社情收集、矛盾化解、治安巡防、民生服务等职责。每个基础网格要做到“六有”(有办公用房、有网格长和网格员亮相栏、有网格示意图、有管理服务项目、有工作制度、有“回音壁”)。建立了日巡查制度,网格长每天巡查一遍,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矛盾问题;建立了民情日志制度,对已解决的、未解决的矛盾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未解决的跟踪催办;建立分级办理制度,对本级无法解决的矛盾问题逐级向上反映,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民情回应制度,及时向群众反馈矛盾纠纷、民生问题处理情况;建立问责制度,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属于哪一级,追究哪一级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已近尾声,并向面上展开。
以健全排查化解制度为保障,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我市出台了《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若干制度》,健全完善了纠纷排查、信息报告、分流交办、协调会议、评议化解、纠纷裁定、依法处置、督察督办、责任倒查、考核奖惩、风险评估十一项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分析研判,根据纠纷性质、范围、大小等,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调处责任,限期解决到位。市、县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重大矛盾问题进行协调督办;对调成的矛盾纠纷,由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进行确认;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进行公开评议,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实行红、黄、绿三色督办制度,黄色表示正在办理,绿色表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红色表示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对没有按期办结的,及时催办、督办,直至纠纷彻底解决。
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双创”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基层“双创”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学校”、“平安单位”、“平安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对每一项创建活动都细化为六项具体标准,明确创建措施,确保创建实效。实行分层创建,县区负责“平安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乡镇(街道)负责“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村(社区)负责“平安小区”、“平安楼院”、“平安家庭”、“优秀平安志愿者”创建活动。实行星级评定,每月对六项标准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全部合格为六个星,有一项不合格的减少一个星,及时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实行“三级管理”,优秀等级、一般等级、落后等级分别用红、黄、黑三色进行公示;每半年进行一次排序,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年终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确定出创建活动先进,进行表彰奖励。
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支撑,增强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技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监控探头、监控平台、系统建设、传输方式等统一技术标准,确保互联互通、联网运行。要求年底前,市、县、乡、村四级技防设施实现全覆盖,技防监控系统完成升级改造。提出对乡镇(街道)技防建设率先完成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1.65亿元,80%的乡镇(街道)已完成了技防升级改造,所有县城实现了全覆盖,75%的村实现了全覆盖。我市出台了《驻马店市专职治安巡防队管理办法》,要求市城区、县城区、乡镇(街道)巡防队员人数分别不少于600人、100人和20人,由乡镇(街道)综治办负责管理、检查和监督,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进行业务指导,乡镇(街道)负责考核和安排其日常工作,全面实行“巡防通”进行管理。巡防队员工资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财政分级承担,工资标准在1000元以上,交纳三金,并根据乡镇(街道)绩效考核情况按月发放,确保作用充分发挥。
以开展“大走访”活动为抓手,提升公众安全感。我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的通知》,实行重点走访、集中走访、分散走访相结合。重点走访由市综治成员单位分包联系全市53个落后村(社区),帮助治乱、治瘫、治穷,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员凝聚力和战斗力;集中走访由县区综治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每半年走访一遍,分散走访由乡、村干部包片包户每季度走访一遍。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拉近了干群警民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基层稳则大局稳
邱学忠
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改革任务日益繁重,随之出现的各类基层矛盾纠纷也日益明显。如何有效化解基层纠纷,做到矛盾不上交,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成了推进新时期社会发展,加快社会文明进程的首要任务。
笔者认为,基层矛盾的化解关键在于政府的引导、群众的参与、机制制度的落实和行之有效的调处措施。总的来说,必须坚持以群众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围绕矛盾排查化解及解决问题为核心,进行有效矛盾化解。要确保化解及时、处理有力,避免矛盾上交及事态扩大,笔者认为应当注重从以下几方面工作开展。
矛盾苗头在于“查”。各类矛盾都有其存在的根本原因,加强日常排查是解决出现矛盾的关键所在。各级单位应整合资源,依靠基层干部,围绕群众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高度重视群众来访,及时摸排掌握各类矛盾信息,加强矛盾预测及预防工作。对于广大乡镇基层一线来说,就是要切实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矛盾根源在于“调”。对于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基层一线干部应主动作为,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矛盾工作的调处及化解工作。利用有效可行的措施及手段,努力减少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将各类矛盾纠纷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处理解决好矛盾。同时,对于已经激化的矛盾及无法避免的矛盾事件,应根据实际建立相关的预防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和应对。
矛盾本质在于“导”。由于基层群众存在文化水平及对各类矛盾纠纷认知程度的差异,很多矛盾的激化不是因为工作没有做到位,而是个人思想认识不够,导致矛盾事态不断扩大,个别出现偏激等行为。因此,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正确的思想引导,也是做好矛盾化解的基本条件。
总之,笔者认为,矛盾多是爆发在基层群众,作为政府应该在民生改善等方面做好、做实工作,出了问题就要注重正确引导、及时化解。有了政府扎实的工作,加之国民素质的逐步提升,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这一目标一定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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