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男子胡某发现某电商平台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且免税仓商品退货时会提前退款,遂利用这一规则,大量购买高价商品(相机镜头、显卡、奢侈品等),收到货后立即申请退款,然后将数据线、塑料玩具等物品包装,冒充原商品退货,而真正的商品则被他在二手平台上售出并牟利,持续周期长达一年,金额高达200余万元,造成涉案电商平台损失165万余元。
胡某利用了电商平台规则的漏洞:退货商品只要在免税仓完成交接,平台便会提前退款,而退货商品商家不一定会逐一检查,即使个别商家发现了,平台往往在交易环节秉持“对用户宽松、对商家严苛”的态度,个别商家可能为了避免“商户、平台、快递、用户”四方之间的责任纠纷,以及因此产生的成本,选择息事宁人。
法院经审理,判决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Shoemore:卷退款速度、卷“只退款”,各种卷就是平台在纵容,让不少低素质用户利用漏洞行不法之事。
@用户7106682:这种人当时觉得赚了,最后是自己给自己带上了“银镯子”。任何时候都要做有功德心的人,合法网购是底线。
@石头:我是商家,卖电热毯的,有的买家用过后又退货,有的是被宠物咬坏了,有的甚至退回一堆破衣服……平台都给退,商家太难了。
@玉龙:应该推行实名制,身份证号即账号,所有平台都是同一账号,并设立买家信用制度,恶意退货者扣信用分。到一定分数,全电商平台禁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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