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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70.2元

时间:2015-04-09 09:20:08|来源:驻马店网|点击量:17127

“现在的农民可幸福啦!政策越来越好,收入一年比一年多。”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坡屯农民陈喜告诉记者,他的儿子在外地打工,每次要寄钱回来,自己都不让,因为自己现在的收入也不低。

算算过去一年的收入,陈喜显得有些兴奋:“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我在家种了10多亩地,享受种粮补贴,不仅挣足了口粮,每亩地还能赚近千元钱。”

日前,记者在汝南县东官庄镇李坡屯采访时,不少村民告诉记者,几年前,村子里的年轻人都想到城里,现在农村的条件好了, 很多人打消了搬到城里的念头。

据市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70.2元。同比增长11.2%,增速高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工资性收入是增收的稳定来源

去年,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驾马车”联手推动我市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去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3726.5元,同比增加331.1元。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加主要靠劳务品牌效应。

农民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支柱,去年,我市农民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人均4030.9元,同比增加445.8元。在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中,第一产业人均现金收入稳步增长。

八大类消费均呈上涨趋势

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农民人均消费支出6347.2元,同比增加578.7元,增长10.0%。八大类消费均呈上涨趋势, 其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和医疗保健、居住消费支出增长最快。居住、食品和家庭设备支出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位居前三。

衣食住行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居住环境的改善是农民富裕的一个显著标志。2014年农民居住支出人均1396.8元,比上年增加162.7元。从数据看,农民居住条件更加舒适。

食品消费支出人均2216.7元,比上年增加134.1元。很多数据表明农民对食品消费更注重营养与健康,食品消费结构更为合理。

耐用消费品量质双双提升,注重质量档次,耐用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家庭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2014年农民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529.3元,比上年增加84.4元。 2014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11.4台,家用轿车6.7辆。热水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家电逐渐走入农家,农民的生活越来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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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平筠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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