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8部门“联合制裁”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
农民工可全天候投诉
春节越来越近,一些单位因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没有着落。对这些单位,驻马店市8个部门将“联合制裁”。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至2015年2月6日,市人社、建设、公安、工商等八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曹华成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通过专项检查,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曹华成说。
记者了解到,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将按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
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讨薪要保留证据
“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约定双方权益的主要依据。”曹华成说,然而,目前部分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遇到这种情况,农民工要收集证据,如工作牌、上岗证和出工考勤表等,这些可以证明本人在这个用工单位工作过。
另外,还可以收集现金收据、工资欠条以及平时领钱的凭证,比如工资结算单等。在兑付拖欠工资的时候,这些证据能证明工资数额。“一些农民工领不到工资就采取过激的行为。这样做极易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曹华成说。
为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市人社局公布了全天24小时受理投诉电话。
市劳动监察支队:2883723。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2828558。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60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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