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注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开展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听取和审议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把司法公正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法检两院民事案件数量多,维护社会秩序任务繁重这一实际,要求市法检两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性这方面有所作为,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财政和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驻马店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驻马店市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驻马店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发挥较大的效益。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对食品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执法检查,制订了执法检查方案,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会,组织了专题业务培训,保证了执法检查扎实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检查组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实地查看与暗访相结合、召开座谈会与听取汇报相结合、调查问卷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解决。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为全面推进全市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和县城建设进行了专题视察,针对中心城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民生需求的规划,加大对老城区建设力度;要提升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水平,发挥好引擎作用;要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城市。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生问题,组织开展了对全市社会保障工作专题视察。通过视察,摸清了底子,了解了现状,针对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大对社会保障投入,加大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生态环境建设进行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中”为主题的“天中环保世纪行活动”,制订了2013天中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的一名领导同志参加的市环保局、住建局等18家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活动机构,重点开展了对燃煤锅炉、施工工地噪声、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城区夜间露天烧烤等集中整治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环保问题。
——对市直六个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市工信局、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和质监局六个执法单位的工作评议。制定了《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设立了评议办公室,成立了6个评议调查组。评议调查组深入单位、深入企业,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工作评议期间,共召开座谈会23次,谈话156人,发放问卷1340份,走访服务单位92个,梳理反馈问题122条。被评议单位主动配合人大评议,认真自查,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不护短,积极整改。通过扎实有效的评议,达到了促进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提高、工作办事效率提速的目的,拓宽了人大依法监督渠道。
——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调结构、稳增长情况、公安派出所建设情况、中心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老龄化问题情况、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交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了有关工作的落实。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监督法》和《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规定,审查市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158件规范性文件,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正其中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
——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建立了人大信访与人大司法监督联动机制,努力化解信访反映的问题。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42件(次),立案交办55件,办结50件。受理申诉、控告案件15件,批转司法机关办理10件,办结9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及有关法律法规征求修改意见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等2部法律、《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草案)》等5部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70多条。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复议法等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构建新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侨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二、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了决议决定,并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批准驻马店市201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要求政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改善民生。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批准2013年市人民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使用议案、市本级2013年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和超收收入安排议案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议案安排使用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
——依法开展选举和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组织召开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依法选举出市人民政府市长和一名副市长。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名,保证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组织代表依法履职。组织部分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对我市农业发展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产业集聚区进行集中视察。组织驻驻省人大代表对我市重点工作、环境污染治理、公正司法等方面进行专题视察。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区域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让代表充分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出席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报告和提出较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一年来,先后有36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183名代表参与了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集中视察,152名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工作评议,56名代表参与专题调研活动。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有关工作委员会认真督办,较好地办理了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180件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结率达100%,代表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保证了代表建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市人大常委会还从180件代表建议中确定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西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关于尽快完成107国道我市境内升级改造工作”、“关于支持西平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三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听取和审议了办理情况的报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在《驻马店日报》、驻马店电视台开设《代表风采》栏目,对一批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社会反响很好。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关于在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实施意见》,对31名优秀市人大代表、10个优秀代表建议进行表彰。
四、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注重思想建设。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思想上与时俱进,行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常委会法制讲座,聘请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专家学者授课,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岗位意识、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提高机关的整体服务保障水平。
——注重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和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会议纪律等规章制度,制定了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运转依法、有序、规范、高效。
——注重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意见,对公务接待、外出考察、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规章制度作了修订,巩固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树立了市人大常委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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