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王丹 王飞 通讯员 宋艳广
11月11日,驻马店市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第5号总林长令。要求全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总林长令指出,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紧要期,各地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对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突出源头治理,在重点进山入林路段设卡值守,严格进行防火检查。要加强生产性用火审批并做好监烧措施,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做到有火必查、有责必究,形成震慑。在森林高火险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要聚焦重要设施周边、林缘路边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挂账销号,强化跟踪问效。要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火险预警,落实预警分级响应。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通过“空天地”智能监测体系严密监测林区火情。
总林长令强调,各地要提升应急能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构建县级专业队伍、乡级半专业队伍、村级群众性队伍互相配合的扑救力量体系。要完善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和火灾扑救预案,在防火紧要期内,以乡、村为作战单元开展2次以上早期火情处理演练,以县区为作战单元开展火灾扑救实战演练。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巡林职责,及时开展巡林调研工作,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要运用好林长制“三单一函”、约谈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编辑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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