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刘胜利 彭建 宗茈茵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职能之一,检察官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贾海娜一直把公益诉讼作为工作的重点,向行政部门制发“生鲜灯”监管、“网红达人”探店食品虚假宣传等检察建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
2023年11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上的一条线索引起了贾海娜的注意。贾海娜迅速联系上反映线索的志愿者一块到城区内各农贸市场、商超走访摸排,发现农产品区域上方确实有一排排暖红色的灯光设置,肉类食品在灯光照射下呈现粉红色泽,与在普通照明灯下显示的色泽大相径庭。
这种灯,就是所谓的“生鲜灯”,打上去色彩特别鲜艳,给人的视觉造成错觉。贾海娜通过调查问卷、专业取证等方式,确定这种“生鲜灯”的使用会遮掩食品本身有无变质、是否新鲜等问题,实质上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易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肉类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确保办案质效,聚焦“生鲜灯”监管盲区,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即刻同县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沟通座谈,重点对不符合规范的“生鲜灯”整治达成监督共识,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排查相关经营主体,对生鲜照明设施不达标商户责令整改。
2024年5月,在“食护民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有消费者反映某些“网红达人”的探店视频中存在食品虚假宣传。贾海娜和她的公益诉讼团队立即行动。
贾海娜和同事通过线上排查网络平台发布情况、线下实地走访相关店铺的方式进行调查。发现有多位“网红达人”通过这种所谓“探店”方式发布的短视频,点击量甚至达到了数百万次。他们点进去后看到下面的评价中,却有很多消费者反映,根据达人主播分享的体验视频去实地“种草”时,存在食材发臭、味道难吃等“货不对板”问题,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他们还发现,这些“探店”视频下方附有购物链接,但没有标明“广告”字样,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这种销售行为,贾海娜随即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向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该县行政部门对涉案“达人”进行集中约谈,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出动执法人员检查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在媒体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使“探店达人”发布虚假食品推广视频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伟对贾海娜的工作赞赏有加:“从检10年,贾海娜先后在办公室、侦查监督科、第四检察部门工作,转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初心,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勤勉奉献,守土有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西检人的责任与担当。”
贾海娜高效执法,深耕纸笔,先后起草《关于设立“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联络室的意见》《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与县河长办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协作,推动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撰写的案例材料,1篇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4篇获评省院典型案例,3篇获评市院典型案例;参与撰写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检察调研课题被省院准予结项,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
贾海娜谈起工作的感悟说:“生活中,大多数人对法律,特别是一些新的规定不够了解,所以容易出现一些影响多数人利益的问题。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我们要与时俱进,走在群众的前面,去多发现、多思考,用心用情,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群众的急愁难盼。同时在工作中,要着力扩大‘益心为公’‘朋友圈’,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因素,为法所用,有效升办案质效。”(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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